从令如流
美佳之窗 His Window 104(Oct - Dec 2023 )
文:潘武忠牧师 (美佳堂主理牧师)
“鬼唔知阿妈係女人咩!” 这一句粤语的俚语表达了有些东西我们其实是清楚知道的,但做起来却又离事实好远,以至必须不厌其烦地重复提醒。正如《马太福音》28章19–20节这一段经文一样,那是许多基督徒都熟悉的“大使命”(有些人可以倒背如流),但是实践起来却是“鬼唔知阿妈係女人咩!”
我们知道“大使命”是一个极重要的使命。我们现在就要从“作门徒”的角度去理解这段经文。因为当时这个大使命是耶稣颁布给门徒的。也许我们可以稍微再往前一点从《马太福音》28章16节看起,经文提到当时门徒到了耶稣所指定要他们去的那座山(但却没有具体表明是哪一座山)。经文在接下来的第17节里却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描述 “……然而还有人疑惑。” “疑惑”这个字代表着怀疑、犹豫或不确定的意思,而不是指门徒不信。这里所指的可能是有一些人(例如多马,《约》20:24–28)在接受耶稣复活的事实上比其他人慢了一些;这有可能是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(耶稣被捕→受审→死亡→埋葬→复活→显现),以至门徒还未能完全消化眼前所经历的事情,所以才“疑惑” 了。当然,我们不排除当时在山上的或许还有其他的群众,但是福音书作者在这里的焦点明显是门徒,而不是其他人。换句话说,门徒当时是在“仍有疑惑”的情况之下领受了这个大使命的。
同样的,当我们从耶稣的角度来看的时候,祂也没有因为门徒的疑惑而责备他们,反而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 “信任” 他们,并把这么重要的使命托付给他们。我们首先看到耶稣对他们宣告说:“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”。
耶稣在这里强调这个“权柄” 是有其意义的,因为这再一次证明了祂是神的儿子、祂是弥赛亚、祂是犹太人的王、祂是赐生命和盼望的主、祂也是复活的主。因此,这“权柄”就是我们履行大使命的原因,正因为耶稣已经拥有了所有的权柄,“所以你们(才)要去……”。换句话说,这大使命是带着权柄的,也意味着作为跟随耶稣的人,我们已经被赋予了这样的权柄和能力,我们就是这位复活的主的代言人。
不过,中文《圣经》往往会让我们误会了以为第19节的重点是在于“去”这个字。其实,“去”这个字在希腊文原文里是一个分词(Participle),而不是主要动词(verb),而分词的作用就是表达了一个附属的要求。有鉴于此,我们发现其实“作门徒”才是这里的主要动词,而接着就附属了三个要求:“去”、“施洗” 及 “教导”。当然,我们也可以倒过来说,如果我们不 “去” 传福音、不替人 “施洗”、不 “教导”人的话,那么何来的 “门徒” 呢?是的,这几件事情当然都是不可分割,而且是不断进行的;但我们绝不能忘了做这一切的最终目的,那就是要使人 “作主的门徒” !不然的话,我们的福音使命最终可能只是沦为一场又一场的宣教活动/旅行团,或是事工报告里的一堆数据而已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今年这四期的《美佳之窗》会绕着这四个主题来谈:委身教会(重新启航——强调聚会和团契的重要)、委身成长(从心出发)、委身事奉(从义而忠)、委身宣教(从令如流)。其实,这正是一个“门徒” 生命成长的阶段和循环!
每一个基督徒就像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孩,从什么都不懂慢慢地学习过敬拜的生活、灵修生活、接受装备,以至成熟到开始参与事奉,最后甚至走入社区分享主爱、领人归主;而那个被我们带领信主的人,就将成为我们负责栽培和造就的对象,使他们也能够成为下一个的“门徒”,继续完成这大使命!
门徒在五旬节圣灵降临后,立刻回应了耶稣所颁布的使命,毫不畏惧地放胆宣扬福音;同样的,我们今天作为主的门徒(除非我们不认为自己是门徒),肯定不能免于承担这个使命的。是的,我们也许会辩称说我们的生命中还有许多的软弱(当年的门徒岂不也有疑惑?),主耶稣大概早已料到我们会这样说,于是在最后不忘应许门徒祂会“常与我们同在”。如果不是耶稣与我们同在,我们又哪来的信心和勇气去做这事呢?
因此,这个使命要一直延续下去,直到世代的终结,而这个使命也是一个相当艰巨的工作,因为在过程中有人是会选择抗拒福音的;但那并不是我们可以掌控的结果,我们可以决定的就是忠心地去履行受托付的责任!对于主的命令,我们是否选择继续站在原地踏步,还是从令如流呢?让我们一起在挣扎中继续前进,一起携手承担使命、一边经历上帝的同在;一边学习作主门徒、一边为主建立门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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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蒙娜(Morna D. Hooker):《福音书的终结 – 作门徒的邀请》(中译;香港: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院,2004)页37。另参法兰士(R. T. France):《马太福音》(中译;台北:校园书房,1996),页467。Donald A. Hagner, Matthew 14-28,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(Dallas: Word Books, 1995), 88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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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林(Michael Green):《马太福音》(中译;台北:校园书房,2009),页5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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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ald A. Hagner, Matthew 14-28, 887-888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