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扭曲的的社会中能行公义, 好怜悯,谦卑谨慎与神同行吗?

美佳之窗 His Window 88 (Oct - Dec 2019)

文:陆素梅律师

《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》将公义一词, 解释为“ 公正地对待他人, 给予对方应得的权益” ;“公义是神的属性, 也是神要求人例行的德行之一。”

《弥迦书》六章八节清楚说到 “世人哪!耶和华已经指示你什么是善,祂向你所要的又是什么;无非是要你行公义,好怜悯,谦虚谨慎与你的神同行。”

陆素梅律师

《弥迦书》写作约于主前七百年。当时的信息主要对象是犹太和以色列。从第三章起是充满审判的信息,针对以色列的领袖、宗教方面的假先知。先知指出领袖忽略照顾百姓,非但未能秉行公义,反倒逼害善良(3: 1-4: 9-12)。假先知则误导百姓,不指正百姓的罪孽,反倒贪图自己的利益( 3:5-8 )。因此,在第六章,先知要求百姓,不仅是祭祀仪式,而是当从自己开始作全人操练,在内心和行为上追求神的公义和怜悯的属性(6:6-8)。

行公义,好怜悯,行得通吗?

试问从古到今有多少行公义,好怜悯同时成功的例子?就以弥迦先知为例,他虽然常常苦口婆心,百姓也没多大得胜。先知因此哀叹虔诚的人不被人眷顾,作恶的人反倒是成群结党(7:1-6)(见新译本的注解)。

这不就是现今时代的写照吗?人可以在标榜公义的地方看见最不公义的事,在寻求保护之处遇上逼害的事,在法院、在警务处、在我的律师事务所都曾发生这些事。

见证

犹记有一位19岁刚步入社会工作叫雅各的年轻人。有一日他来到我的律所,很疑惑地向我问道:“老师,警察复印我的登记, 这事正常吗?”

当时正在忙碌的我顿时停下工作,聆听雅各述说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
翌日,我们就到了县级警察总部问个究竟。岂料,雅各被落了案,记录成为一个已被逮捕的道友。雅各当时极其愤怒,要当场举报复印其登记的警察。吊诡的是,县警的电脑顿时瘫痪,无法落案。就在争执中,肃毒组主任请我们到肃毒部查实。

其实警长和我都知道雅各是无辜的。这是警方绩效效应(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)的副产品。警员每月需要有足够的办案成绩来交差,而雅各就不幸地成为其中一个“业绩”报告。

我心里只想尽快离开盘问室,便仓促地答应警长的要求,让他们去做进一步的调查,而我们则暂时不举报。雅各当时真的受不了我的决定,深深地感觉到我背叛了他! 他站了起来,对着我和警长说:“你们只想到 警察的前途,你们有想过我吗?我这一生人就成了有案底的犯罪者!”。的确,警长说罪 案记录不能改,雅各的“罪名”是永久的。

雅各心里很难过,他流下失望的眼泪。我的心里更难过,流下了无能的眼泪。祷告之后,我做了一个决定,举报吧!那是一份重要的谈判筹码,我们须将雅各的罪名在全国的罪案记录中清除掉。

事后的发展是很精彩的。外部来的压力很大,但是心里极其安稳。

这个见证的重点是要读者们明白,那口口声声伐讨罪犯,主持正义的律师也会软弱退缩,明哲保身。

义无适处?

难道这就是主题所提及的 “义无适处”?!为何如此?真的是如此吗?公义彰显 之困难在于人、体系和环境的种种局限。本着人性的软弱,智慧才能的限制,人要完全成就理想的公义,有非常大的落差。

无论是从个人、家庭、族群、社会发展的资源分配到国家政体决策,不公、不义、不合理所引发的种种灾难比比皆是。穷人得不到真正有素质的教育机会,难民冒着生命危险投奔怒海,妇女儿童沦落到人口贩卖市场,都是现实与公义理想落差的明证。然而公义为“正,宜,人路,光明正当的为。”(见三民大辞典第3768页 ),的确是人内心向往的理想。

人类本能对正义的向往

人对正义的向往促使伟大法律的诞生 , 如英国 《 大 宪 章 》(Magna Carta 1215)的演进,《权利请求书》(Petition  of Right  1628),《权力法案》(The Bill of Rights 1689), 到1791 年《美国独立宣言》,宪法、甚至是马来亚 1 95 7 年的立国宪法(联邦宪法) ,都很明确阐明公义的本质,全民平等的基本权力。如英国伦敦大学的安德鲁法学教授(Andrew Harding)在其书《马来西亚的法律,政府与宪法》(Law, Government and the Constitution in Malaysia)第 235 和 236 页所说,马来西亚人民的宪法并无例外,清楚的铭记平等为其基本权益。

在这个不正义的世界里,人们还是渴望真正的平等。无论是大国小国、贫困、富有、是男是女、是强大、是弱小都渴望能活在公平合理的社会里。这就是人类本能对正义与平等的基本诉求。

对正义感到饥渴当产生的行动

我在古伦神父的《八福》一书中,意外的发现柏拉图对正义的看法,非常有意思, 甚至觉得他的看法和 《 卫理公会法规 》 社会公义的精神有雷同之处。

“对柏拉图来说,正义已不意味着是遵守法律或公平合理的物资分配。理解这词汇的第一个面向是,我们公平合理地对待自己与自己的本质,然后才是我们也公平合理地对待别人,并分配给每一个人他所需要的。耶稣说,我们应该对正义感到饥渴。饥渴指的是主动谋求正义。为了能够一直做正确的事,人必须为此奋斗。社会的正义尤其需要我们积极活跃地投入。只在心中省思正义是不够的,没有为正义而奋斗,就不可能有和平。这奋斗会很辛苦,但却也会使全心投入正义事务的人感到幸福快乐。”(第87 页)

行公义、当有怜悯、谦卑谨慎与神同行的心

再细读《弥迦书》,不禁会问,到底行公义和好怜悯有什么关系?著名《圣经》学者克莱基如是说:“爱心的怜悯虽然与公义有密切的关系,但比行公义的德行更进一步;它在不要求赐予的地方赐予,在不配得到帮助行动的时候作出行动,而且同时见诸态度与行动。它是使徒保罗在他那独特的爱颂中所赞扬的美德之一部分(林前13:1-13)。”(《每日研经丛书·旧约圣经注释》第3686 页),若用钦定本再读《弥迦书》6章8节:

To do justly,

To love mercy, and

To walk humbly with you God.

显然这三个行动,行公义,好怜悯,谦卑谨慎与神同行不是独一而行的。是相辅相成应当同时存在。这么一说,好怜悯和谦卑谨慎与神同行,方可成就公义。

见证

2018年,我为一名土生土长年迈的马来妇女修正其名以取其应得的遗产时,我得不到第一回高庭法官的恩准,直到我遇上另一位高庭女法官 Datuk Nik Hazimat。 当时她仔细地盘问各方证人,考虑各种证件,听了律师的陈词后,裁决入禀人身份的合法性, 并同意给予修正。当时她说:“我们在这里当 行公义,而非被律法的死板诠释栓住。”(We are here to do justice and should not be locked by the rigidity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law.) 当时我心里真是向神的感谢,也感谢法官对入禀人的怜悯与判决。

公义,怜悯,谦卑谨慎的彼此关系

法律可以很硬,很刚。因此是很好的骨架。若没有血,没有肉(没有怜悯的心肠),骨架不见得能发挥其功能。

总结

《弥迦书》6章8节给我最大的学习不是行公义,而是先认识上帝的心意,以上帝的眼光去看人和事。而在这过程中,只有放 下身段,才看见上帝的心肠。我在慢慢地学习,学习以温柔的态度去诉求公义的事;学习以怜悯的心去承载坚持立场时所面对的压力。有时,真的需要一点点勇气……这可谓是法律人一生学习的功课。

《以赛亚书》32章17节:“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;公义的效验必是平静与安稳,直到永远。”我祈祝国家,社会得享这福。